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会。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副省长孙东生,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的办法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聚焦突出问题攻坚克难,在科学制定规划、保障饮水安全、推进水生态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压实整改责任,增强监管合力;注重治老防新,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环境质量为硬约束;对劣五类水体要全面查清底数,制定有效措施,坚决打好劣五类水体歼灭战;重视饮用水全程监管,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饮用水安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切实解决拖欠第三方污水处理费问题;对水污染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科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会后,报告的审议情况将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按规定时限将研究处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常松请求辞去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任免职人员名单、《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命张巍为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表决通过了决定任命李毅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张庆伟为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张巍、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毅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迅速投入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中,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艰巨,生产生活秩序有待全面恢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松懈,一手抓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落地生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履职尽责,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规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推动全省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基本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制度优势,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不是常委会委员的部分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议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