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绥化市委批准,绥化市纪委监委对绥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栾忠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栾忠山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撤销相关工作信息记录;违反规定办理案件,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栾忠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法犯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本人谋取特殊待遇,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绥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绥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栾忠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栾忠山简历

栾忠山(栾中山),男,汉族,1958年12月生,黑龙江绥化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政治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75.07—1977.01 绥化市(县级)兴福乡二龙村知青

1977.01—1981.02 中国人民解放军89209部队战士

1981.02—1985.04 绥化林业机械厂工人

1985.04—1987.09 绥化市(县级)公安局纪检科纪检员

1987.09—1989.03 绥化市(县级)公安局办公室股级秘书

(1986.09—1988.07绥化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89.03—1990.11 绥化市(县级)东风派出所所长

1990.11—1996.03 绥化市(县级)东风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其间:1991.08—1994.07黑龙江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6.03—1997.03 绥化市(县级)公安局副政委

1997.03—1998.03 绥化市(县级)公安局副政委(正科级)

1998.03—1999.07 绥化市(县级)公安局副局长兼副政委

1999.07—2000.05 绥化市(县级)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

2000.05—2001.04 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

2001.04—2001.05 绥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副处级)

2001.05—2004.06 肇东市公安局局长

2004.06—2006.12 肇东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06.12—2008.03 肇东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2008.03—2010.04 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0.04—2011.12 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2011.12—2012.05 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北林公安分局局长

2012.05—2017.09 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北林公安分局局长,北林区副区长(挂职)

2017.09—2018.12 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8.12 退休

(绥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