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

《通知》指出,申报美丽休闲乡村应具备产业优势鲜明、服务设施完善,乡风民俗良好、品牌效应明显等条件,按照村级申报、县级审核、省级推荐、部级推介的程序推荐。本次推介名额共256个,申报时间5月16日截止。

以下为《通知》全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我部决定开展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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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在发展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业优势鲜明。自然风貌、生态环境、乡土文化等乡村休闲旅游资源丰富,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农园等业态类型多样,农事体验、科普教育、亲子研学等经营项目多元。休闲农业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有力,乡村休闲旅游已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二)服务设施完善。餐饮、住宿、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齐全,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体验功能完备。村容村貌整洁,乡村人居环境优化,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休闲农业行业相关服务规范,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乡风民俗良好。村规民约有效执行,村民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安居乐业;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家风优良、民风淳朴、孝悌和睦。乡风文明,治理有效,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恶性治安案件等情况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

(四)品牌效应明显。村域内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已获得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农家乐特色村等荣誉,已建设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劳动实践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其中,农家乐特色村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村内以经营农家乐为主,开办农家乐数量达到5家以上。二是村内主要经营乡土美食、农事体验、民俗文化等体现农家生活特色的项目。三是农民通过直接兴办农家乐,多元增加经营性收入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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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程序

(一)村级申报。申报村对照具体申报条件,在自评基础上,填写《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本县申报村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

(三)省级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数量要求择优推荐。在名额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农家乐特色村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村。对推荐的乡村进行排序,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名义正式行文(请在文件中对农家乐特色村用“*”号标注)上报农业农村部。

(四)部级推介。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一批拟推介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经复核后,在农业农村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部将公布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并向社会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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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调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工作积极性,发挥联动优势,明确任务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复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推介。

(二)强化政策扶持。以推介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文化内涵、提升创意水平、加大奖补力度、明确扶持措施。对于有金融需求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将优先纳入相关涉农金融支持范围。依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平台,适时启动涉农金融支持休闲农业试点工作。引导农业、文旅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三)做好信息监测。农业农村部将定期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信息监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监测要求,落实监测任务,加强信息调度,确保监测信息质量。

(四)加大宣传推介。通过开展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树立一批典型、探索一批模式、打造一批品牌。鼓励借助电商平台推介,采用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提高知名度,营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择优推荐2个以内依托电商平台营销成效明显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典型,报送该村运用电商促进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的做法成效(主要包括借助电商营销、直播宣传推广、线上产品预定等方面),我部将组织遴选典型,适时予以宣传。

(五)确保工作时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申报名额确定推荐名单,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1份报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同时,按要求完成上述材料的线上提交工作,确保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相符。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推介范围,超名额申报的将退回。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休闲农业处

联 系 人:刘 云 辛 欣

电 话:010-59193256 59191649

电子邮箱:xqjxxc@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 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