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肇州县委原书记王恩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恩龙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恩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宗旨意识,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卖官鬻爵,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擅权妄为,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恩龙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恩龙简历

王恩龙,男,汉族,1968年3月生,黑龙江明水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政工师。

1986.09—1990.07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0.07—1993.04 大庆市人事局机关人事科干部

1993.04—1995.10 大庆团市委青农部干部

1995.10—1997.09 大庆团市委青农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4.05—1997.05挂职肇州县二井子乡副乡长)

1997.09—1998.12 大庆团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8.12—2000.10 大庆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0.10—2001.02 大庆市龙凤区委常委

2001.02—2006.11 大庆市龙凤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11—2009.06 大庆市龙凤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9.06—2012.04 大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2.04—2015.12 大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5.12—2016.12 大庆市萨尔图区委副书记

2016.12—2018.07 大庆市萨尔图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8.07—2021.08 肇州县委书记

2021.08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