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荐性国家标准,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指南》由文化和旅游部提出、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0)归口,提供了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原则、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游览体验与接待服务、可持续的管理与运营等方面的指导。

在总体原则方面,《指南》明确,坚持目标导向,兼顾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统筹协调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环境、社会、景区治理绩效等不同维度找到动态性平衡点;坚持问题导向,既考虑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管理目标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又重视文化冲突与社会变迁方面存在问题的应对,妥善调适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坚持效果导向,结合时代发展与实践要求,促进旅游业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领域发挥作用,共同推动全球旅游业可持续、包容性、高质量发展。

《指南》还从不同方面对景区可持续发展进行规范,在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自然资源保护、文化资源保护、资源节约与再利用、减少污染等作出规范;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方面,对维持景区经济效益、支持当地社区发展、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保障当地社区权益、促进公众参与等作出规范;在游览体验与接待服务方面,对游览服务、解说体系建设、接待容量管控、景观利用、公共环境等作出规范;在可持续的管理与运营方面,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管理与运营组织、规划与建设管控等作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