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要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党支部全面过硬,最重要、最根本的还是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瞄准“关键少数”,细化责任链条

要注重健全党支部建设责任体系,细化责任链条。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要求,重点从“抓什么、如何抓、谁来抓、抓到什么程度”四个方面,条目式列出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务清单”,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清单”,以及党员“承诺清单”,让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每名党员在推动支部建设上,都有清晰的职责,主动带头落实任务,着力构建“上下联动、责任清晰,清单管理、效能答卷”的责任落实体系。要健全党务人才骨干“1+1”实践培养体系,即每个支部至少要有1名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和1名党务后备干部,开展常态化、梯队式培养,防止人员出现“断档”。

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能力支撑

党支部要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党内各项制度,需要党务工作者具备较强的能力支撑。上级党组织要采取集中培训、帮带培训、实践培训等方式,重点提升政治理论知识素养和业务实操能力,确保每名党务工作者熟练掌握党建规定动作和标准化体系。注重规范推进党内各项制度、重点任务的落实。要严格具体标准、程序、步骤、要求,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确保规定动作一丝不差、关键环节一步不漏,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用好考评结果,形成长效效应

各级党委要规范开展督查考评,进一步推动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评相对照、业务考评和党建考评相衔接,真正促使各级党组织书记认清“自留地”、种好“责任田”。注重对党支部建设进行分类动态管理,每年根据督查调研、年度考核等情况,分年度命名一批“最强党支部”,着力形成持续长效的示范引领效应。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的党支部,取消优秀称号。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上给予政策倾斜。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作者系内蒙古宁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