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黑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喉舌作用,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宣传工作是指以集团公司和权属企业名义,通过集团公司网站、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其它新闻媒体等对外进行宣传报道。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宣传工作的内容、职责与要求

第四条  宣传工作的内容

(一)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级领导来集团公司检查、考核、调研等活动;

(三)集团公司相关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四)集团公司重大项目建设及进展情况;

(五)集团公司的改革措施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六)集团公司举办的大型活动;

(七)各权属企业需宣传报导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各项活动;

(八)各权属企业在经营管理、开源节支、营销策略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

(九)各权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重大成果;

(十)集团公司所在行业的前端新闻;

(十一)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

(十二)其它需要宣传发布的事项。

第五条  宣传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两微一网、新媒体等宣传内容的更新(各个部室提供相应素材,市场信息部负责技术支持)。

(二)组织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载体加大宣传,树立集团公司和权属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做好宣传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和对权属企业宣传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负责对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撰写稿件,并对撰写的宣传报道稿件及权属企业、集团各部室报送的稿件进行审核;

(五)定期对集团公司和权属企业宣传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做好宣传报道稿件的收集、整理、报送、交流工作;

(六)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宣传工作。

第六条  宣传工作的要求

(一) 宣传工作要遵循“时效性、新闻性、真实性、权威性、坦诚性、策略性、开放性”,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按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专职人员进行发布,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与集团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 宣传内容要主题明确、突出重点、内容清晰、言简意赅,用词准确,说明问题符合文理;

(三)各权属企业及集团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对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集团公司稳定、安全等重大事件内容的发布,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章 宣传稿件的采集

第七条 信息采集的种类

各权属企业和集团各部室向集团公司报送的信息分为动态类信息和综合类信息。动态类信息是反映近期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简要信息;综合类信息是权属企业在某一期间经营的新思路、新举措、取得的成绩及对某一方面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所属行业尖端新闻等信息。

第八条 所采信息的来源

各权属企业和集团各部室向集团公司报送的信息要在文章结尾注明来源,原创请在题目下方标明。

第九条 宣传稿件起草规则

稿件的起草工作由新闻事件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稿件撰写人按照宣传规则起草。视频类请提供原始视频素材(MP4文件),如有脚本需提供脚本。

第四章 宣传稿件的报送

第十条 稿件的审理与上报

(一)初审:在起草稿件后进入初审阶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使用钉钉进行流程审批。权属企业报送新闻由集团党委工作部负责接收,按稿件类型交管理部门修改、走审批流,使用钉钉进行流程审批。初审后稿件提请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二)终审:一般性新闻分管领导终审后直接发送至党群委工作部专职负责人员,主管宣传负责人审核后由专职负责人员对接文旅信科公司对外发布。重要稿件由党委副书记终审;特别重要稿件由党委书记进行终审。

(三)上报新闻稿件范围:

1.本单位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重要项目等;

2.本单位工作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等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3.本单位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和主张;

4.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5.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和事件等。

第十一条 稿件的发布

稿件经过钉钉审批流通过后,向集团党委工作部提供新闻终审稿及配图、视频,党委工作部专门工作人员将交由集团文旅信科在集团公众号、官网、官微发布相应信息,国资委官网由党委工作部专人上传稿件并等待国资委相关部门审核发布。

第五章  发布规则

第十二条 信息质量要求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上传。

第十三条 各载体的发布规则

(一)公众号发布规则:每日发布一次最多附带8条新闻,如当日新闻超过八条则由党委工作部进行筛选,未列入发布表单的新闻隔日发送。各部门提报截止时间为16:00(以钉钉提报时间为准)超时隔日发送,特别重要的新闻除外。新闻稿件发布后只可修改20字(包括标点空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稿件可撤回。公众号的黄金阅读时间为16:40-22:00,请各提报部门注意发布时间,避免影响传播效果。

(二)集团官网发布规则:信息要保证质量,符合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情况、问题及相关数据要真实、客观,有时效性和可比性;举措、经验要有新意和参考性。所上传图片不得小于1200k,大于5M。

(三)报送国资委新闻发布规则:集团党委工作部负责对接省国资委报送集团相关外宣新闻,报送后经国资委专人审核后在官网内显示发布内容,一般情况晚于下午报送的新闻要隔日才能审核并显示发布成功。